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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準公共化政策與親屬照顧意涵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 建檔日期:107-08-29
  • 更新時間:107-08-29

針對媒體報導議員質疑8月1日上路的托育準公共化政策未將爺奶照顧視為參與合作對象情事,衛福部澄清,保母依法是針對照顧三親等以外兒童且提供收費的托育服務,而親屬照顧屬於家庭內照顧的一環,照顧孫子女並非雇傭關係,同時還肩負其他家事工作,所以配合8月1日新制轉型為每月2,500元育兒津貼。至於將子女家外送托給專職保母照顧的家庭,除養育子女的基本開銷外,還需要支付額外的托育費用,負擔較為沉重,因此規劃領取每月6000元托育補助,二者性質並不同,故在政策設計與規劃上有所區隔。

衛福部表示,自8月1日起推動的擴大育兒津貼新制,家庭有未滿2歲兒童,符合所得稅率未達20%、未正在領取育嬰留停津貼及托育補助者,親屬家內照顧就可領取每月2,500元育兒津貼。不再規定阿公或阿嬤要上126小時專業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家長才能領取補助,而且阿公或阿嬤照顧孫子女雖然辛勞,但是陪伴孩子成長卻是無形的價值。

衛福部進一步說明,托育準公共化政策主要設計主軸如下:一是提供家長可負擔的托育服務,二是提升專業托育服務品質,三是支持家長安心工作與確保托育人員穩定收托的就業機會,最終目的是要建置普及且近便性高的公共照顧體系,是一項能讓兒童、家長、保母及政府多贏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