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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單位針對消基會抽驗塑膠製便當盒及水壺耐熱結果之處理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9-08-30
  • 更新時間:99-08-30
據報導,消基會抽樣市售塑膠製便當盒及水壺,進行耐熱與耐熱水試驗。結果發現1件便當盒的外部盒蓋及內部盒蓋均發生變形;2件水壺加熱水後發生軟化情形。此外,所有產品檢測之蒸發殘渣及重金屬鉛、鎘均符合衛生標準規定;其中4件聚碳酸酯(PC)材質之水壺另檢測雙酚A含量亦符合規定。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針對上述耐熱性檢測變形之產品,已責成轄區衛生局進行瞭解,並要求相關業者予以改善。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呼籲業者落實自主管理,對於所製售之供食品使用塑膠容器(具)應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之「塑膠類」相關規定,並對產品可使用之溫度嚴格把關,以避免不良產品流入市面,危害國人健康,影響自身商譽。此外,呼籲消費者購買時應注意產品標示之使用溫度,並正確及妥善使用各類塑膠類食品容器(具)或包裝,如可能,宜儘量避免使用塑膠類食品容器盛裝熱食,以確保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