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衛福部LOGO

:::
職務名稱 約聘副研究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單位 心理健康司
職系
職等
辦公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7樓
甄選名額 1
應徵資格條件 一、 應符合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公共衛生、醫務管理、護理、心理、職能治療及社工等相關科系尤佳)。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擔任工作項目 一、精神護理之家(人員及機構)之管理、輔導縣市衛生局精神照護資源相關作業。
二、住宿式機構補助計畫(精神護理之家部分):住宿式服務機構品質提升卓越計畫、住宿式機構照服員培訓獎勵計畫、住宿式機構感染管制獎勵計畫、精神護理之家公安補助計畫。
三、民眾陳情及其他相關業務交辦事項。
刊登日期 2026/10/19 ~ 2026/10/27
報名日期 2026/10/19 00:00 ~ 2026/10/27 23:59
甄選日期 無
附檔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5年10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
二、 應備資料:
(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證)之中譯本)。
(二)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職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被代理人銷假之前一日止。
五、 月支報酬:328薪點 (新臺幣45,624元)。
六、 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人員,並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 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14、胡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692、蕭小姐。
八、 備註:本職缺係本部人員請假期間之職務代理,如提前銷假時,受聘者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甄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