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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業資訊
| 職務名稱 | 科員 |
|---|---|
| 徵才單位 | 保護服務司 |
| 職系 | 社會工作 |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 辦公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6樓(保護服務司) |
| 甄選名額 | 1 |
| 應徵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並以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具備家庭暴力、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防治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
| 擔任工作項目 | 一、家庭暴力被害人庇護及居住資源布建規劃、推動事項。
二、家庭暴力被害人就業自立及與勞政體系合作事項。 三、113保護專線接線服務相關事項。 四、推展社會福利補助及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業務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刊登日期 | 2026/01/20 ~ 2026/02/03 |
| 報名日期 | 2026/01/20 00:00 ~ 2026/02/03 23:59 |
| 甄選日期 | 無 |
| 附檔 | |
| 報名方式 | 一、本職缺係預估缺,並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5年2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6、何先生;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688、邱小姐。 |
| 甄選結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