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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 約聘研究員
徵才單位 長期照顧司
職系
職等
辦公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9樓
甄選名額 1
應徵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以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從事長期照顧相關領域研究或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具工作積極、認真、細心、負責、配合度高、肯學習、積極性高,必要時配合加班或出差。
四、須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五、英文聽說讀寫流利或經中高階檢定通過尤佳。
六、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八、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擔任工作項目 一、輔導縣市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二、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預決算及經費編列
三、失能及失智創新服務(家庭托顧)之規劃及推動
四、長期照顧支付給付制度相關事宜
五、審查地方政府長照整合型計畫
六、其他重要交辦事項。
刊登日期 2025/01/24 ~ 2025/02/10
報名日期 2025/01/24 00:00 ~ 2025/02/10 23:59
甄選日期
附檔
報名方式 1.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2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2. 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 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4. 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每年視前一年度之考核成績,決定翌年續聘與否。
5. 月支報酬:328至424薪點(新臺幣44,280元至57,240元),自328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後按年提敘薪點。
6. 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7. 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1陳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226 謝小姐。
甄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