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名稱: | 研究助理(不定期契約臨時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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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單位: | 保護服務司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辦公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6樓保護服務司(捷運板南線昆陽站下車,4號出口步行2至3分鐘)。 |
甄選名額: | 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依序遞補。 |
應徵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或為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二)具社會工作相關科系或以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相關領域研究者優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擔任工作項目: | (一)推動成人家庭暴力防治相關事項。
(二)辦理家庭暴力被害人評估工具推廣應用相關事項。 (三)推動成人保護社工訓練實施計畫及年度重點訓練相關事項。 (四)辦理成人保護服務補助相關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刊登日期: | 2023/04/25 ~ 2023/05/02 |
報名日期: | 2023/04/25 00:00 ~ 2023/05/02 00:00 |
甄選日期: | 無 |
附檔: | 衛生福利部臨時人員應徵簡歷表 |
報名方式: | (一)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2日止,至衛生福利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最新消息-就業資訊網頁之「我要報名」登錄履歷報名資料(https://www.mohw.gov.tw/sp-SUOList-1.html),並請同時檢附個人簡歷表(格式請自本公告附檔下載,各項欄位請確實填寫並親筆簽名)、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專業證書影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訓練或相關工作經驗(須載明起迄時間、服務單位及工作內容等資料)證明文件影本,依序裝訂,郵寄至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6樓保護服務司收,信封上註記「應徵保護服務司臨時人員」,以郵戳為憑。
(二)如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本部將視為資格不符;本部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月支報酬:新臺幣4萬2,541元,具社工師證書者,每月增加2,000元。 (四)進用日期:自報到日起進用。 (五)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六)洽詢電話:邱小姐,02-85906675 |
甄選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