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名稱: |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副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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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單位: | 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 |
職系: | |
職等: | |
辦公地點: | 本部澎湖醫院 |
甄選名額: | 正取1名 |
應徵資格條件: | (一)領有中華民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並取得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規定師(一)級任用資格,且具有下列經歷之一者:
1、教育部審定之副教授以上職務滿三年。 2、醫學中心科(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三年,或非本部所屬經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科(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 3、本部所屬醫院科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 4、於本部所屬醫院任職滿十年,並曾於本部所屬之地區醫院服務滿二年,或於偏遠、離島地區之醫院服務滿一年。 5、衛生行政機關相當薦任第九職等以上主管職務滿五年。 (二)前項各款職務年限相同之經歷年資得以併計。 (三)本部所屬醫院副院長任現職滿三年,始得參加遴選。 (四)具有醫院經營理念、領導協調能力及良好品德操守。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擔任工作項目: | 襄理院務 |
刊登日期: | 2023/03/17 ~ 2023/03/31 |
報名日期: | 2023/03/17 00:00 ~ 2023/03/31 23:59 |
甄選日期: | 無 |
附檔: | 澎湖醫院副院長候選人遴選公告(附件) |
報名方式: | 一、遴選成績評定:
(一)遴選小組委員面試:面試項目有:1.個人服務意願及過去工作經歷與績效、2.經營醫院理念(發展願景、經營管理、創新作法)、3.領導統御、溝通協調、危機處理等。 (二)個人客觀基本資料:項目有最高學歷、最高經歷、學術成就、教師資格、本部所轄偏遠離島地區醫院年資、社會參與等。 (三)部長就候選人學術素養、人格特質、經營理念及參酌醫院發展需要評分。 二、報名方式: (一)相關資料表請至本部網站www.mohw.gov.tw最新消息就業資訊下載。 (二)請填妥相關資料表,如有推薦人,應請推薦人於推(自)薦表親筆簽名同意。並請依序檢附以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現役軍人請提供兵籍表;退役軍人請提供軍職查證履歷表) 。 2.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3.考試及格證書。 4.醫事人員證書及專科證書(或最近6年接受國內外大學、教學醫院、醫事學(公、協)會或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醫事專業課程訓練結業,累計時數達18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或最近10年修習相當碩、博士之醫事專業研究課程10學分以上之證明文件)等影本。 5.經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含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及歷年應聘之聘書。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現職派令影本。 8.最近一次及部(科)主任以上職務之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 9.相關服務證明影本(含服務醫院評鑑結果資料、臨床、教學或研究工作等)。 10.個人事蹟之相關佐證資料。 (三)意者請於民國112年3月31日(星期五)前將履歷資料,郵寄至衛生福利部人事處收(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並於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並註記應徵「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副院長」,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未郵寄紙本履歷者,視同未報名。經本部初審後,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不明之處,請洽本部人事處陳小姐。電話:(02)85907824。 |
甄選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