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心理健康司
年度:115
案號:
一、補助項目:
方案一:發展心理腫瘤整合照護服務模式計畫
方案二:設置心理腫瘤整合照護試辦計畫管理中心
二、申請期間:公告日至115年8月4日
三、資格條件:
方案一:辦理本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全方位癌症防治策進計畫」之醫療機構。
方案二:具心理腫瘤專業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團體、公會、協會或學會。
四、審查方式:由本部邀集學者專家組成審查小組,以書面或召開會議審查,並視需要由申請機構進行現場簡報及答詢
五、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
方案一:每件計畫新臺幣(以下同)300萬元整。
方案二:每件計畫4,300萬元整。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依111年7月29日法廉字第11105003910號函釋,已充分揭露其他補助資訊,不影響申請補助者資訊獲取公平之情形下,不予公布全案預算金額概估
七、其他注意事項:無。
聯絡人:余培瑋
聯絡電話:(02)8590-7558
E-Mail:mofish@mohw.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