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國際合作組
年度:115
案號:
一、補助項目:
國際衛生事務計畫。
二、申請期間:
自115年3月10日起至115年3月27日止。
三、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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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研究機構、大專院校、醫療衛生機構及法人機構之研究人員、專家學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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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設立且業務運作正常之醫療衛生相關民間團體及外國政府機關、機構及團體。本補助計畫補助對象不包含各縣市政府衛生局。
四、審查方式:
計畫審查以符合當年國際衛生事務計畫徵求重點為優先,評選項目及配分如審查表(詳見115年度補(捐)助辦理國際衛生事務計畫公開徵求);評分以100分為滿分,平均達75分者始達補助基準,惟經兩位審查委員評分未達75分者,或總平均分數未達75分者,皆不予補助。
五、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
- 第一類:每案補助最高以30萬元為原則。
- 第二類:每案最高100萬元為原則。
- 第三類:每案最高200萬元為原則。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
約新台幣1,000萬元。
七、其他注意事項:
無。
聯絡人:陳先生
聯絡電話:(02)8590-7673
E-Mail:icje@mohw.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