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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問答集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13-01-04
  • 更新時間:113-02-01

一、捐款方式

Q1:民國113年1月1日下午日本石川縣能登半島發生芮氏規模7.6強震,造成多處道路斷裂,部分房屋倒塌、人員傷亡,我想捐款救助,要捐到哪裡?
A:衛生福利部有開設賑災專戶,詳細資訊請瀏覽「日本能登半島震災捐款方式」。

Q2:「日本能登半島震災專案」的捐款期限?
A:本次「日本能登半島震災專案」的捐款期限為113年1月5日至1月19日。逾期不再收款,會進行退款,請於期限內捐款。

Q3:是否會收手續費?
A:5種管道皆不收手續費。

Q4:如果我想直接到衛生福利部捐款,可以嗎?
A:現在各地銀行、郵局及四大超商都相當普遍,您不妨用匯款較為簡便,也省去您親自跑一趟的時間及體力。

Q5:使用網路銀行轉帳郵局為什麼會失敗?
A:郵局的網路轉帳功能只能郵局轉郵局,其他網路銀行使用網路轉帳功能,只能轉至台灣銀行帳戶。

Q6:我有捐款,但我想確認捐款有沒有成功?
A:因衛生福利部仍須請收款銀行提供資料後比對才能確定捐款是否成功,所以無法立即回復。但後續會定期公開徵信捐款資料於官網上。

Q7:匯款的時候忘記備註指定用途「日本能登半島震災專案」,該怎麼辦?
A:這段期間的專戶款項,如無特別指定,本部都會認列為日本能登半島震災專案,請您放心。


二、捐款期間及用途

Q1:衛生福利部收到這些捐款後,會如何處理?
A:

  1. 衛生福利部在收到捐款後,款項全數匯撥至外交部,統一由該部統籌運用於協助日本能登半島震災救援救助重建之用。
  2. 衛生福利部依規定開立收據,並定期辦理公開徵信。
  3. 有關捐款運用情形,請洽外交部(電話02-2348-2999)或至外交部官網查詢。 

三、取得收據方式

Q1:捐款收據怎麼開?有什麼注意事項?
A:當您捐款後,如需開立收據,請至「日本能登半島震災專案」捐款收據申請服務,勾選個資蒐集同意書後詳細填寫資料,即可完成申請收據作業。需紙本收據者,請填寫「紙本收據郵寄地址」;如需電子收據者則填電子信箱。

【提醒!】此網址僅供收據申請服務(無法線上捐款喔,如要捐款請至金融機構及四大超商辦理),捐款後再到捐款收據服務平台填寫。

Q2:為什麼捐款後還需上網填寫我的基本個資?
A:為能順利開立收據,所以需要您提供相關個資,如完整填寫捐款收據申請服務,本部將會上傳捐款資料至「國稅局捐贈扣除額資料相關系統」,使您次年後報稅時更加便利。免收據者則毋須上網填寫,但就不會收到收據。

Q3:紙本捐款收據會以平信或掛號寄出?
A:紙本捐款收據將以平信寄送,惟因紙本收據開立作業費時,請大家多多利用電子收據,省紙又環保。


四、退款方式

Q1:我想要退款,請問該如何處理?
A:請註明「退款」,並提供交易收據(憑證)、捐款人姓名、電話以及退款帳戶存摺封面,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1988SW1957@mohw.gov.tw 或傳真:(02)8590-7047。

Q2:退款的申請期限?我何時可以收到退款呢?
A:收受款項匯撥至外交部後(本部會發新聞稿)將不再受理退款,請需退款民眾於期限內辦理。本專案將於募款結束後,進行退款相關事宜。


五、其他

Q1:捐款可不可以抵稅?
A:由衛生福利部所收受的捐款可以列報捐贈,於114年申報113年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如採列舉式申報所得稅,可以全額扣抵。詳細規定可洽詢稅捐稽徵單位。

Q2:我想要捐物資,該寄去哪裡呢?
A:本專案以捐款為主,目前無賑災物資需求。

Q3:上述QA都無法解決我的問題,有服務專線嗎?
A:「日本能登半島震災專案」服務電話:(02)8590-6666分機7036~7043、7045、7046。傳真號碼:(02)8590-7047。(服務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30分至晚上6時30分)。 另也可撥打1957免付費福利諮詢專線(服務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至晚上10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