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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有出國需求或已於國外民眾,如於9月6日(含)前曾請領數位證明,可至系統重新下載

  • 資料來源:資訊處
  • 建檔日期:111-09-08
  • 更新時間:111-09-08
       衛生福利部今(8)日表示,為確保電子憑證使用之安全,各國對於憑證之應用皆訂有安全使用期限,「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 配合歐盟安全性規範,業於111年9月7日完成系統簽署憑證之更新。
  
       提醒9月6日(含)前已請領數位證明,且有出國需求或已於國外有數位查驗需求者,請至「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平台(https://dvc.mohw.gov.tw)重新下載,本次更新不影響國內查驗使用,無出國需求者不需重新下載。
 
       詳細數位證明申辦及驗證系統操作方式可以參考衛生福利部官網數位證明專區( https://covid19.mohw.gov.tw/ch/np-5345-20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