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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月4日零時起調整國際港埠入境人員健康監測措施,請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6至7天以家用快篩採檢一次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10-10-04
  • 更新時間:110-10-0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3)日公布,因應COVID-19 Delta變異株於全球日益擴散且傳播力強,為強化國際港埠入境人員於檢疫期滿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健康監測,以降低社區傳播風險,自今(2021)年10月4日零時(航機抵臺時間)起,原於「檢疫期間第10至12天」以家用快篩採檢一次之措施,調整至「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第6至7天」執行,並請民眾透過雙向簡訊自主回報檢測結果。

指揮中心表示,有關今年10月3日(含)以前入境者,仍維持於檢疫期間第10至12天進行快篩,並由其關懷人員持續追蹤快篩結果至10月15日,請民眾持續配合。

指揮中心再次強調,邊境管制為防範COVID-19疫情的重要關鍵,入境旅客抵臺時應主動配合邊境加強監測措施,並依指揮中心規定的交通方式前往檢疫地點及配合後續防疫相關措施,落實全民共同抗疫,將疫情阻絕於境外,齊力守護國內防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