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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全國防疫會議後記者會報告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 建檔日期:110-05-28
  • 更新時間:110-05-31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8)日表示,已於上午與各縣市政府完成召開「全國防疫會議」。會議決議如下:

一、有關長照機構收住人員入院流程,指揮中心完成「新進或出院返回機構之服務對象健康管理」,重點包括:

  1. 由社區新入住之服務對象
          警戒期間,不建議收住直接由社區新進之服務對象;如確有收住必要,則由服務對象進行自費SARS-CoV-2病毒核酸檢驗,提供入住前3日內陰性檢驗結果;另入住機構後,應先將服務對象安置於隔離空間或單人房14天,且無相關症狀後,再安排入住一般房室。
  2. 出院轉入或返回機構之服務對象
          院方在病患出院前,循住院病患採檢之機制,進行公費SARS-CoV-2病毒核酸檢驗,其結果須為陰性,始得轉入或返回機構;另考量服務對象因於入院及出院時,皆有進行採檢送驗,故服務對象於轉入或返回機構後可不需進行隔離。

二、指揮中心重申,為利傳染病防治工作進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以「指揮中心記者會確診個案資料發布原則」,發布確診個案公共場所活動史。惟發布時,務必注意個人資料保護,避免造成當事人之二度傷害,亦請民眾切勿散布及轉傳未經證實的相關資訊,避免觸法及影響防治工作。

三、考量各地方政府相關人力投入防疫工作之負擔,及防疫作業進度執行及規劃等工作已逐漸完備,全國疫情研商早報會議自即日起改為每週二、五召開;指揮中心與各地方政府均建有聯繫窗口,持續保持密切聯繫,務求防疫工作不間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