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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原自己照顧領取未滿2歲育兒津貼,改送托與政府簽約托嬰中心(居家托育人員),或者原領托育補助改領育兒津貼,需要重新提出申請嗎?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 建檔日期:109-01-06
  • 更新時間:109-01-06

一、兒童原本領取未滿2歲育兒津貼,如改送托與政府簽約的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代為申請托育補助。
二、相反的,如果原來領取托育補助,改領未滿2歲育兒津貼,也要記得向兒童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