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 facebook
  • line
  • twitter
  • 列印
  • 回上一頁

兒童父母離異,由誰提出申請?由何人領取津貼?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 建檔日期:109-01-06
  • 更新時間:109-01-06

一、視監護權歸屬決定由誰提出申請,有下列幾種情形:
(一)未協議監護權或共同監護:由實際照顧兒童的父或母提出申請。
(二)一方取得監護權:由取得監護權的父或母提出申請。
二、補助款得經父母協議由一方領取或以該名兒童的帳戶作為撥款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