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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訂含eszopiclone、zaleplon、zolpidem及zopiclone成分藥品的使用原則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9-04-27
  • 更新時間:109-04-27

 針對少部分病人使用含eszopiclone、zaleplon、zolpidem及zopiclone成分安眠藥品可能出現夢遊之風險,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雖於102年11月15日公告要求含該類成分藥品應於仿單(說明書)「警語與注意事項」加註相關警語,並多次發布新聞稿提醒注意用藥風險。惟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經食藥署蒐集國內外資料重新評估該類成分藥品之臨床效益及風險,並提藥品安全評估諮議小組討論,決議該類成分藥品醫師禁止處方使用於曾使用後發生複雜性睡眠行為(如夢遊、夢駕、或在未完全清醒的情況下從事其他活動)者。另提醒民眾用藥期間如出現夢遊走路、開車…等症狀,或用藥後發生怪異行為,應立即回診並停止使用該類藥品。

食藥署再次提醒民眾該類成分藥品屬於醫師處方及第4級管制藥品,應遵循醫囑服用,切勿自行購買、過量或減量使用,更不要自行併服其他鎮靜安眠藥品,以免導致嚴重不良反應。同時應注意用藥後情形,若出現身體不適或是發現自己曾在用藥後發生怪異行為,像是夢遊走路、開車或吃東西…等,請立即回診尋求醫師協助。

食藥署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同時也提醒醫療人員或病人當有疑似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福利部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 ,網站: https://adr.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