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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月9日起,強化「過去14天內有症狀旅客」的入境檢疫措施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09-11-04
  • 更新時間:109-11-0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4)日表示,時值秋冬流感好發季節及國際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仍嚴峻,考量入境有症狀旅客染疫風險較高,入境有症狀者須完成二次核酸檢測陰性後,始可到防疫旅宿或返家繼續檢疫到期滿。

指揮中心指出,自本(2020)年11月9日起,強化「過去14天內有症狀旅客」的入境檢疫措施如下:

1.入境有症狀或過去14天內有症狀旅客須配合於機場(或入境後至醫院)採集檢體,並至集中檢疫場所待候檢驗結果;檢驗陰性者須於間隔第一次採檢至少24小時後進行第二次採檢。

2.二次檢驗結果均為陰性且症狀緩解者,經醫師評估後始得返家或前往防疫旅宿續行居家檢疫至期滿。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為了自身及親友健康,且為確保國內防疫安全,所有入境旅客應於登機前以手機完成我國入境檢疫系統線上申報,過去14天內若有發燒、咳嗽、流鼻水、鼻塞、呼吸急促、腹瀉、嗅味覺異常、全身倦怠、四肢無力等任一疑似COVID-19(武漢肺炎)症狀,務必詳實填寫及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並配合採檢及檢疫措施,齊心協力共同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