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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西藥專利連結協議通報辦法」草案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7-10-12
  • 更新時間:107-10-12

 藥事法修訂新增第4章之1西藥之專利連結,於今(107)年1月31日經總統令公告,為避免不公平或限制競爭之協議,延遲其他學名藥之上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7年10月12日預告訂定西藥專利連結協議通報辦法草案,以利病人用藥之可近性及維護公共衛生與市場交易秩序。

   本次增訂西藥專利連結協議通報辦法草案,係依據藥事法第48條之19第2項,其重點為:一、逆向協議之通報方式、內容及通報起算日。二、協議通報當事人應遵行事項。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將所獲通報事項及資料,通報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之事由。

   該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之預告評論期,以蒐集各界意見。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告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