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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療護」智慧人生的選項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
  • 建檔日期:107-04-12
  • 更新時間:107-04-12

隨著台灣高齡化社會的來臨,生命末期照護的課題益顯重要,在地老化,返家善終,已是多數人的心願,當所患疾病已無積極治療意義時,安寧療護以緩和及支持性療法,在疾病末期,由一群受過專業訓練的團隊,提供個別性的全人照顧,緩解病患疼痛及其他痛苦症狀,滿足其身心靈及社會的需要,不給予無謂的心臟按摩、插管或電擊,使病人在有生之年擁有最佳的生活品質,在臨終時安詳往生。

全民健保自民國99年將安寧療護納入給付以來,照護範圍由原有的癌症及漸凍人,新增「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其他大腦變質」、「心臟衰竭」、「慢性氣道阻塞,他處未歸類者」、「肺部其他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及「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等重症末期的病人,納入安寧療護收案對象;支付的方式除原有的「安寧住院照護」、「安寧居家照護」、「安寧共同照護」外,自103年1月起更擴及基層醫療院所及社區醫院,受過安寧療護教育訓練的醫師及護理人員,也可以提供社區安寧照護的服務。

健保署考量特約醫院設置安寧病房有限,造成有意願接受安寧療護之病人因無法入住安寧病床接受安寧療護,於100年4月1日起實施「安寧共同照護試辦方案」,如果住院中之重症末期病人有安寧療護服務的需求,可由原照護病人之醫療團隊照會同院之「安寧共同照護」醫療團隊,藉由安寧共同照護團隊人員到急性病床旁,提供適宜之安寧照護服務。

目前健保署東區業務組轄區花東兩縣有4家醫院38張安寧照護病床,提供安寧住院療護,另有11家醫院提供安寧共同照護服務;此外還有23家醫療院所(包括醫院、基層診所及居家護理所)提供安寧居家照護服務,只要符合「安寧居家療護」收案條件的末期症狀病人,需經病患或家屬簽署選擇安寧緩和意願書或同意書,都是安寧居家療護服務的對象,所以不管病患是住在護理之家或安養機構皆可以提出申請,並不限定個案的居住場所。

人的一生當中,都有喪失親友的傷痛經驗,期盼我們自己及深愛的親友都能以健康正面的心態來規劃安排生命終程,民眾可至衛生福利部安寧療護及器官捐贈意願資訊系統(網址:https://hpcod.mohw.gov.tw/HospWeb/index.aspx),下載「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填妥後將正本寄至衛生福利部(115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或「台灣安寧照顧協會」(251新北市淡水區民生路45號,電話:02-28081585,網址:www.tho.org.tw),副本自行保管,就可以將您的意願註記在健保卡,讓自己可以勇敢、有尊嚴、享有平安的走完人生的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