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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聯合國反貪腐公約首次國家報告進行國際審查 賴揆:我國推動反貪腐工作重要里程碑

  • 資料來源:行政院
  • 建檔日期:107-03-12
  • 更新時間:107-03-12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12)日主持「中央廉政委員會第20次委員會議」,針對法務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首次國家報告」討論案,賴院長表示,為與國際接軌,我國自105年將「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內法化,並訂於今(107)年8月進行國際審查,向國內外說明我國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執行情形,此為各部會全面盤點、具體檢討反貪腐工作的執行成果,也是我國推動反貪腐工作的重要里程碑。

賴院長指出,為回應國人對於廉能政治的殷切期望,新政府上任後已有許多積極作為,包括去(106)年修正施行「洗錢防制法」,強健我國洗錢防制體質;修正「公司法」、提出「財團法人法」及「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以期增進公司治理透明化,讓財團法人的運作與法制環境更加合理,並強化國際司法互助協助。

賴院長表示,我政府也在水利、食安面向,建立廉政、跨域治理平台,確保公務員勇於任事,廠商專心施工,進而提升公共建設執行效能,也確保食安管理公正執行,落實維護國民健康。

賴院長感謝廉政委員提供寶貴意見,並指示相關機關針對委員意見,充實報告內容;該報告公布後,將接受各界檢視及監督,亦請各機關持續積極推動及落實各項廉政作為,期望在今年8月的國際審查,向國際社會展現我國致力反貪腐工作的努力及決心。

賴院長在聽取法務部報告「當前廉政情勢及分析」後指出,依據「國際透明組織」公布2017年清廉印象指數,台灣排名29,較2016年進步2名,為近10年來最佳成績,代表我國的努力已獲國際社會肯定。

賴院長表示,廉政機關的定位與業務執行已納入「愛護、防護、保護」三工作面向,務實檢討因制度運用或行政管理不當、福利措施瑕疵所形成的不法行為,法務部已將圖利罪由肅貪的一般性工作移至防貪任務範圍,另推動「財產申報零裁罰」,協助申報義務人按時、正確申報,保護絕大多數善良公務人員從源頭解決現行弊端,讓公務人員感受廉政機關的關懷與服務,有助各項廉政工作的推展。

針對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執行情形之檢討」報告,賴院長指出,近5年巨額採購最有利標的件數比例已由102年的10%,提升至去(106)年的50%,顯示政府積極推動最有利標已有成效,希望各機關持續努力,讓政府和優良企業一起提升公共建設的品質,共創雙贏。

賴院長表示,無論是最低標或最有利標,皆符合「政府採購法」的規範,機關應靈活運用採購策略,因案制宜,選擇合宜的決標方式。各機關亦應以全生命週期概念,將規劃、設計、發包、施工、履約及營運各階段納入考量,並兼顧價格、品質,以期發揮最佳採購效益,持續推升公共建設的執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