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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限量用三氯沙安全無虞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2-03-07
  • 更新時間:102-03-07
「三氯沙」(triclosan)係為一種殺菌劑,可以降低及控制微生物生長,通常於清潔用品及化粧品中,作為抗菌及防腐等用途,在洗手乳、沐浴乳及洗面乳等化粧品中都可能會使用。依據目前風險評估科學研究,國際間認同化粧品在規定限量範圍使用該成分,不至於對人體產生危害,包括歐盟、美國、加拿大及中國大陸等國家地區,均准許其作為化粧品原料使用,產品中限量0.3%,與我國化粧品中三氯沙之使用限量相同。
部分研究指出,當三氯沙與存有餘氯之自來水接觸後,會產生俗稱「哥羅芳」之氯仿(三氯甲烷)成分,而含有三氯沙之產品經使用後排放,廢水中也可能產生戴奧辛,而使三氯沙存有使用安全疑慮。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曾於2010年發布訊息指出,目前尚未有確切證據顯示三氯沙有害人體健康,但會持續展開安全性調查,惟迄今仍未有最新調查報告發布,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將會持續關注該項議題進展,並積極了解相關科學評估現況,如確有證據顯示該成分具有健康關聯性,當會採取相關管制措施,以維護消費者健康與權益。
依據我國化粧品衛生管理相關規定,產品成分係屬包裝仿單應標示之項目,化粧品若有添加三氯沙者應詳實標示,違反者,依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之規定,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鍰,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入銷燬之。另針對違法添加過量成分之化粧品,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可要求業者立即下架回收,未於期限內改善者,更可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15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業者應善盡保護國人之責任,切勿以身試法,消費者亦應避免選購成分標示不明之產品,以免危及自身健康安全。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對於化粧品管理,一向均採取嚴格的上市產品安全監測措施,除繼續加強督導地方衛生機關取締不法之化粧品外,亦請民眾協同監督檢舉非法,並設置為民服務電子信箱http://faq.fda.gov.tw/Message/Default.aspx及消保服務專線02-2787-8080,以供民眾檢舉及諮詢。民眾如因購用之化粧品發現有不良品或不良反應發生時,可通報衛生署所建置「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網址:http://cosmetic-recall.fda.gov.tw,通報專線:02-239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