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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巴金森氏症的「深層腦部刺激器」將自104年1月1日納入健保給付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
  • 建檔日期:103-12-02
  • 更新時間:103-12-02
健保署為照顧巴金森氏症病患,近年來經過不斷與各界溝通及討論,終於將自104年1月1日起將「深層腦部刺激器」納入給付,此種醫材可產生電流來調節病患腦內不正常的活動訊息,雖不能直接治療巴金森氏症,但可改善病患過多或異常的動作(異動症),且可有效減少病人未來幾年的藥物用量、看病次數、併發症等,目前自費使用的病人已有多數能重回職場,提升社會生產力及生活品質。
巴金森氏症是運動神經系統退化性疾病,主要因中腦黑質體中製造多巴胺(dopamine)的細胞退化所造成,患者會出現僵硬、顫抖及行動遲緩等症狀,臨床上主要是以藥物治療緩解相關症狀,但長期服藥後,易產生異動症及開關反應,導致病患的日常生活起居受到極大的困擾。
對於藥物治療效果不佳的病患,可選擇外科手術方式作治療,深層腦部刺激術(Deep Brain Stimulation,簡稱DBS)為其中一種手術方式,健保於98年起先將相關技術費用納入健保給付,此手術對病患腦部組織破壞較小,但需先進行電生理定位,並於病患體內植入深層腦部刺激器及導線等醫材,病患需自費使用相關醫材總價大約八十萬元,對一般家庭造成極為沉重的負擔。
健保考量此醫材對於藥物無法有效控制的巴金森氏症病患有相當程度的效益,故將「深層腦部刺激器」(俗稱電池或晶片)納入給付,但因健保資源有限,所以在符合專家訂定的給付規定下,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1)屬原發性巴金森病;(2) 發病五年以上,且經醫學中心評估為藥物治療至少一年以上無反應者或因長期服藥後產生不良反應而無法繼續服藥者;(3) 病人身體其它狀況良好,必須無失智症、無其他嚴重的內外科疾病,以及無藥物無法控制之精神疾病;(4)病人的腦部磁振造影(MRI)檢查必須正常。每位病人以給付單側型兩個或雙側型一個為限,給付金額46萬2仟點,連同手術費用每位病人給付約48萬1仟點,估計一年受惠病友人數大約150人。
未來健保將努力於財務許可範圍內,持續將民眾所需的新式特殊材料納入健保給付,以減輕民眾自費醫療之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