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 facebook
  • line
  • twitter
  • 列印
  • 回上一頁

國際觀光旅館餐飲業實施HACCP,引領餐飲業邁向食品安全管理新紀元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3-05-13
  • 更新時間:103-05-13
為提升國內餐飲衛生安全之管理,衛生福利部於103年5月9日發布「國際觀光旅館內餐飲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相關規定」。強制國際觀光旅館內餐飲業,應有1廳以上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並自104年7月1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自92年起開始推動食品業實施HACCP系統,對於影響層面廣及衛生安全風險較高之業別要求強制實施HACCP,包括水產品食品業、肉類加工食品業、餐盒食品工廠及乳品加工食品業等四類產業。鑑於近年來國外旅客來台觀光人數大增,餐飲業蓬勃發展,食品藥物管理署自99年起陸續輔導國際觀光旅館內之中式餐廳建立HACCP系統,導入預防性之食品安全管理概念,以確保消費者飲食衛生安全。自104年7月1日起,未依規定實施並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業者,將依食安法第44條第1款規定,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5千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餐飲衛生及安全攸關我國國際形象,為提升業者食品衛生管理層次,食藥署公告指定國際觀光旅館內餐飲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此舉為國際間首度對餐飲業要求實施HACCP,期望引領我國餐飲業邁向食品安全管理新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