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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供「津貼補助」及「托育服務」的多元支持措施,協助家庭關照孩子的托育需求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 建檔日期:103-03-04
  • 更新時間:103-03-04
針對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等民間團體今(4)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政府所推動的公共托嬰中心不足且設置補助成本高,衛福部表示,年幼孩子的托育照顧需求,一直是家長面臨最為迫切且關心的問題,也是政府當前施政的重要核心議題。在此前提下,中央對於0-2歲幼兒家庭的托育政策採取「津貼補助」及「托育服務」雙管齊下的並行方式,由家長依其需求選擇適合的托育方式。
衛福部社家署指出,對於家庭將0-2歲幼兒送托社區保母系統或合格立案托嬰中心照顧者,可以視家庭經濟狀況申請2,000~5,000元不等的托育費用補助;另對於家長自行照顧者,亦可以視家庭經濟狀況申請2,500~5,000元不等的育兒津貼。衛福部強調,對於育兒家庭選擇自行托育,政府應提供相關支持系統與協助方案,因為孩子的照顧品質應是最被關切的重點,各界的建言將納為政策精進之參考。
社家署進一步表示,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提及公共托嬰中心不足部分,政府早已意識到此一問題,因此從101年起中央與地方政府推動設置公私協力托嬰中心,透過地方政府運用閒置空間結合民間團體經營,提供家長多元托育選擇,並保留一定名額供弱勢家庭送托兒童。以新北市推動公共托育服務為例,家長只要負擔4,000~9,000不等的托育費用,大幅降低家庭育兒經濟負擔。截至目前為止,全國已開辦營運共55處公私協力托嬰中心,提供2,700餘名幼童托育服務,未來也將視各地托育需求,賡續輔導地方政府建置多元的托育服務,協助更多家庭照顧幼兒。
另外政府也委託民間團體成立66區社區保母系統,對居家式托育人員予以輔導、訪視及管理,並本部社會及家庭署刻正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6條授權研訂「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將居家托育管理制度法制化,明確範定居家托育人員之收托人數、輔導及管理措施,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5條規定,地方政府應邀集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就居家式托育服務收退費、人員薪資等進行審議及諮詢,透過監督及管理措施,並提升托育服務品質。
衛福部強調,未來仍會秉持「津貼補助」及「托育服務」雙軌方式提供家長多元的選擇,加強托育服務管理機制,並與民間團體合作,共同營造友善的托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