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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重申:凡經檢出不符規定之產品,應即下架回收,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7-10-25
  • 更新時間:97-10-25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衛生署重申,凡食品中檢出三聚氰胺不符規定者,應即依消費者保護法等規定,下架回收。衛生單位將持續加強稽查及抽驗,同時,並呼籲食品業者應配合進行自我檢測、自主管理。
衛生機關抽驗市售產品,如發現檢出三聚氰胺個案時,將立即下令業者依消保法等規定下架回收,並加強相關監督工作。目前,食品業者應即自我管理,於食品製造中勿再使用有疑慮之中國大陸製之銨粉,一旦發現仍繼續違法使用,將予以嚴懲及重罰。
針對國內銨粉供需問題,衛生署除已專案協助業者緊急進口其他國家合格安全之食品級銨粉,並呼籲業者儘快開發其他替代品使用。業者如需必要協助,該署將給予最大的支援,盼能協力共同渡過此段艱困時期。
全國衛生機關仍將秉持為國人健康把關,持續進行國內食品監督及稽查工作。如查獲違法情事,將依法處辦,並發布新聞提醒消費者注意,相關訊息並將登載於衛生署網站(食品資訊網:http://food.doh.gov.tw),提供民眾查詢。另,再次呼籲食品業者務必落實食品原料、製造之衛生管控,保障消費者權益,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