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輻射污染食品不得輸入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0-03-25
- 更新時間:100-03-25
至於日本其他區域輸入之食品,仍維持現行全面加強管控措施,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八大類產品逐批查驗輻射量,另針對3月12日以後製造之日本輸入加工包裝產品,採加強抽驗。只要輻射值超過我國標準,一律禁止輸入,食品藥物管理局亦會派員監控銷毀。
食品藥物管理局將持續觀察日方公布之受影響區域及產品並蒐集國際資訊,掌握事件最新發展,並及時調整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