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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強調醫療器材產品不得於網路販售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0-08-09
  • 更新時間:100-08-09
有關報載台北市衛生局抽驗7件網路販售之隱形眼鏡,發現全無中文標示及行政院衛生署核可的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強調醫療器材產品不得於網路販售,請民眾前往領有藥商許可執照之商店購買醫療器材,購買時請注意產品之包裝或標籤應明確標示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中文品名、藥商名稱及地址等事項。
衛生署核准之許可證產品詳細資料,民眾可至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之許可證資料庫以產品名稱、廠商名稱、許可證字號等關鍵字查詢(網址: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首頁http://www.fda.gov.tw/>業務專區>醫療器材>資訊查詢>醫療器材資料庫)。
衛生署食品藥管理局再次呼籲,為維護自己及家人的安全及健康,請不要購買或使用誇大不實、來路不明的醫療器材,如發現違規產品,可直接向各縣市衛生局檢舉,亦可透過檢舉專線 0800-285-000,歡迎民眾檢舉共同打擊不法。
使用後如發現品質不良之醫療器材,或因醫療器材引起嚴重不良反應時,應依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辦法,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