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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胃王比賽等有危民眾身體健康之商業活動,籲請主辦單位事先購買商業保險承擔醫療風險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0-08-11
  • 更新時間:100-08-11
近幾年來,國內曾多次舉辦大胃王比賽等商業活動;中央健康保險局呼籲,民眾應注意健康及安全,避免參與有礙健康安全之活動,亦建請廠商避免舉辦,若舉辦類似活動,健保局建請事先購買商業保險,以承擔民眾可能發生的醫療風險。
100年6月在台北市舉辦一場吃辣椒比賽,冠、亞軍一產生,就發生立刻送醫急救情事,主辦活動的單位於事後已將醫療費用匯回健保局,惟仍引發社會各界不少的關切。依目前健保法規定,健保局可行使代位求償權事件有:1、汽車交通事故,自87年起健保局已依健保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向產險公司求償,近三年每年求償金額約22億多元。2、公共安全事故,向肇事者依相關法規應強制投保責任險的產險公司求償(求償門檻5萬元以上)。3、重大之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肇事者已投保責任保險者,向產險公司求償;未投保者,向肇事者求償(求償門檻10萬元以上),自94年開辦以來,計求償金額為694萬元。
惟為維持社會公義,健保局呼籲,對於辦理這類恐危及民眾健康活動的主辦單位,事先投保商業醫療險,以為維護有限醫療資源及保障參與民眾權益,至於民眾則建請量力而為,儘量避免參與有礙健康安全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