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 facebook
  • line
  • twitter
  • 列印
  • 回上一頁

衛生署召開愛滋感染者器官移植事件後續醫療諮詢專家團隊第一次會議重要決議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0-09-01
  • 更新時間:100-09-01
有關衛生署召開愛滋感染者器官移植事件後續醫療諮詢專家團隊第一次會議重要決議說明如下,同時衛生署將持續追蹤輔導受移植者及相關醫護人員之健康情形:
一、 器官受贈者部分:
(一) 台大及成大兩家醫院已成立醫療照顧小組,醫療照顧小組包括外科醫師、感染科醫師、檢驗師、藥師、臨床心理師、社工、護理師等成員,有關預防性投藥的處方亦已與國外專家討論。今日醫療諮詢專家團隊小組認可同意目前的預防性投藥處方。
(二) 未來將持續監測捐贈者的病毒抗藥性、受贈者的抗排斥和抗病毒藥服用情況,及其它健康指標狀況。
(三) 預防性投藥服藥時間建議至少3個月,之後將再視病人狀況,於後續會議討論是否再延長。
(四)受贈者愛滋病毒感染確診必須在停藥後追蹤6個月才能確認。
二、 醫事人員部分:
(一)對暴露之醫護人員的預防用藥、照顧及關懷計畫,台大及成大兩家醫院均遵照疾病管制局所訂暴露後的原則處理,經過專家團隊評核應屬適當,惟應督促持續進行。
(二)本次事件相關之醫事人員因有執行全面性防護措施,專家諮詢團隊認為不須限定其執業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