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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使用塑膠類食品容器具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0-12-28
  • 更新時間:100-12-28
為使消費者能正確使用塑膠類食品容器具,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民眾及食品業者,應購買清楚標示之塑膠類食品容器具,使用前應先確認其材質名稱、耐熱溫度及製造日期等事項;使用時應避免長時間接觸高溫、高油脂及高酸性食物;微波食品應選擇陶瓷或玻璃等材質盛裝,並將保鮮膜移除;清洗時不宜過度刷洗,如有括傷應立即更換;容器如屬一次使用,不宜重複盛裝食品。

另為廣拓溝通管道,本(100)年度食品藥物管理局特別走進校園,針對小學生、大專生及教職員等對象,辦理10場宣導活動並設計問卷進行調查,宣導方式包括大型人偶戲劇表演、校園宣導短片及互動式研習會,將塑膠類食品容器具標示、正確使用觀念,以淺顯易懂方式深植大、小朋友心中,經過2,909份有效問卷之分析,知識提升及訊息擴散之效益均達90%以上,顯見校園宣導活動,的確有助於正確使用塑膠類食品容器具之推動,未來亦將持續辦理相關活動,相關宣導海報亦將發放各縣市衛生局供民眾索取,同時檔案將置於食品藥物管理局網頁提供消費者下載(網址:www.fda.gov.tw)。

此外,食品藥物管理局於今年亦加強輔導國內15家塑膠類食品容器具製造商建置品管制度,提升產品品質,並舉辦4場業者說明暨研討會,加強國內業者食品衛生之概念。

食品藥物管理局強調,正確使用塑膠類食品容器,才能確保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