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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立新營醫院北門分院火災之後續處置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1-10-24
  • 更新時間:101-10-24
行政院衛生署新營醫院北門分院附設療養院,昨(10月23日)凌晨3時30分傳出火警迄今(10月24)日早上8時為止,2名出院,58名繼續住院(護理之家病患57名、精神病人1名;一般病房12名、加護病房46名)。
有關北門分院精神科43名住院病人已於10月23日下午2點到達嘉南療養院,該院已事先調整床位,為北門分院病人安排專屬病房,所有病人所需之醫療服務及生活協助均已安排妥適,並進一步提供心理安撫及支持。
本署已責成南區精神醫療網核心醫院嘉南療養院與各醫院精神科/身心科主任或主責醫師聯繫,請各醫院對各自收治之死傷病人及其家屬,提供適當之心理支持及安撫,對於死者家屬亦提供心理支持及輔導服務。
於災害發生第一時間,本署邱署長即率隊探訪慰問死者家屬及分散至各醫院的傷患,親自發放死亡慰問金5萬元、傷者慰問金2萬元,以及對於緊急安置精神科病患於嘉義療養院之精神病患發放慰問金2,000元,本署亦設置家屬24小時服務專線電話:0989-967-394,協助後續喪葬及醫療事宜,健保局同時動員協助家屬,確保傷病患轉院就醫時之健保支援不中斷。
本署昨日已函請各縣市衛生局轉知所轄醫療機構共計524家、精神復健機構176家及精神護理之家29家、416家護理之家,須於3日內完成醫療機構消防安全自我檢核,並回報所屬衛生局,而各縣市衛生局須於1個月內與消防單位組成聯合訪查小組,完成所轄醫療機構安全清查。
本署未來除落實在醫院評鑑以及護理之家評鑑中與防災相關之條文,亦將會同消防單位共同研議標準之修訂,預計於兩個月之內完成。本署在此特別感謝警、消、台南市政府、北門醫院與各協助收治之醫護人員對傷病患之搶救,以及本署EOC人員即時監測與傷病患動態掌握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