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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4-氟甲基安非他命、3,4-亞甲基雙氧焦二異丁基酮為第二級管制藥品及三氟甲苯哌嗪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1-10-02
  • 更新時間:101-10-02
行政院於101年9月27日公告新增4-氟甲基安非他命(4-Fluoromethamphetamine,簡稱 4-FMA)、3,4-亞甲基雙氧焦二異丁基酮(3,4-methylenedioxypyrovalerone,簡稱MDPV)為第二級管制藥品及三氟甲苯哌嗪【1-(3-trifluoromethylphenyl)piperazine,簡稱TFMPP】第三級管制藥品,並自即日生效。
4-FMA之結構式及藥理性質類似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施用後會產生如同安非他命之生理反應,如興奮、厭食、噁心及嘔吐、意識混淆、幻覺、高血壓,嚴重者可能腦出血、心臟及腎臟衰竭進而死亡。MDPV之結構及藥理性與第二級毒品MDMA類似,施用會產生如MDMA之欣快感、高血壓、心跳加快、體溫過熱、牙關緊閉等作用,並可能產生厭食、焦慮、精神病,嚴重者亦可能腦出血、心臟及腎臟衰竭進而死亡。另TFMPP係??類(piperazine)之新興化學合成物,屬於中樞神經系統刺激劑,使用後會有興奮及妄想等反應,幻覺作用則類似第二級毒品MDMA。上述物質施用方式均為口服。
我國自去(100)年起陸續發現4-FMA、MDPV及TFMPP之濫用情形,且驗出件數逐漸增加,顯示濫用情形已日趨嚴重,行政院業於101年6月29日公告4-FMA、MDPV列為第二級毒品,及TFMPP列為第三級毒品加強管制。4-FMA、MDPV及TFMPP均無醫療用途,惟機構業者如欲使用前述物質進行醫藥教育研究試驗,須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且使用管制藥品之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計畫,須向行政院衛生署申請核准後,始得使用。倘非法使用,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