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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與檢警再度聯手出擊,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1-11-16
  • 更新時間:101-11-16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與檢警繼9月底查獲順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違法執行藥品鋁箔分裝作業案後,接續發現另一家華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亦涉及違法,昨(15)日再度聯手出擊,查獲涉及委託順傑及華景等該二公司執行鋁箔分裝作業的西藥藥品分屬34家西藥製藥廠,總計154項藥品,詳細清單如附件。
食品藥物管理局與台南地檢署為擴大偵辦食品廠違法執行藥品分裝作業案,偕同相關衛生局、台北市及台南市刑事警察大隊赴各地進行情蒐行動,協助調查後發現共有34家西藥製藥廠之154項西藥藥品委由該二公司進行分包裝作業的情形,其中除了於10月要求限期回收的6家藥廠之30項違法西藥藥品外,尚有124項違法西藥藥品。今日食品藥物管理局與相關衛生局立即針對疑涉案西藥製藥廠啟動機動性查核,對於相關的藥品將依法進行查扣及封存,本次違法藥品經風險評估尚無發生重大損害之虞,惟在未經核准場所分裝之藥品,其設備、操作及衛生條件未能符合GMP規範,產品品質堪慮,對於使用者有損害健康之虞,依衛生署參考國際管理措施於101年8月17日所公告修正「藥物回收作業實施要點」之規定,係屬第二級之危害,食品藥物管理局已於今日發函要求製造業者依「藥物回收作業實施要點」之規定於限期內回收市售品,同時將責由地方衛生局將相關回收資訊轉知轄區醫療機構、藥局(房),並督導將相關藥品自市面下架回收,以保障消費者用藥安全。
相關違法的西藥製藥廠將依違反藥事法第57條,處三到十五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倘違規之西藥製藥廠未於限期內改善,衛生署可依101年6月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之「藥事法」修正案,停止或廢止原核定之部分或全部製造許可項目,避免該工廠繼續製造或販賣有安全疑慮之藥品。未來食品藥物管理局將持續推動藥事法修法,以加重相關罰責,並建全相關法規及管理制度,有效嚇阻不法,以達到持續監管藥物製造廠符合GMP和保護民眾用藥安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