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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東新增4名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病例,疾管局正嚴密監視並加強邊境檢疫措施,並籲請醫師及民眾提高警覺並作好自身防護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1-11-24
  • 更新時間:101-11-24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昨晚接獲世界衛生組織通知,中東地區新增4名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病例,1例來自卡達,3例來自沙烏地阿拉伯。依目前掌握資料顯示沙烏地阿拉伯的其中2名病例為家庭群聚事件, 1例已死亡;而該家庭另有2名成員因發生類似症狀而住院,其中1名已死亡,仍待檢驗中,另1例則已病癒出院,其檢驗結果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陰性。目前有關其感染源,感染途徑、是否為人傳人之可能性,世界衛生組織仍在進行調查中。另一名沙烏地阿拉伯籍的確定病例與卡達籍的確定病例均為散發病例且均已出院。
疾管局表示這是本(101)年9月23日世界衛生組織公布2名曾至沙烏地阿拉伯及卡達地區旅遊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病例後,再次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感染事件,依照世界衛生組織通報資料顯示,累計至本(11月24)日全球計有6例病例,依此次發生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造成家庭群聚事件來看,顯示新型冠狀病毒人傳人的風險可能有增加的現象,疾管局正嚴密監視並加強邊境疫檢疫措施,並已透過醫界通函籲請醫師提高警覺,並請導遊領隊及出國民眾並作好自身防護。
疾病管制局呼籲,如果近期將至中東地區,如沙烏地阿拉伯或卡達應提高警覺並注意個人衛生及手部清潔,同時儘量避免至避免到人群聚集或空氣不流通的地方;而最近曾至沙烏地阿拉伯或卡達地區旅遊民眾,如出現身體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治療,如出現呼吸道症狀或有發燒症狀則應佩戴一般外科口罩,並主動告知醫護人員旅遊史。醫師於臨床如發現急性不明原因肺炎(排除已知感染)且發病前10日曾赴中東地區者,應儘速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機關,並依院內感染控制指引加強醫院感控措施。
冠狀病毒為呼吸道感染潛伏期一般為7~10天。考慮迄今感染此新型冠狀病毒者臨床表現之嚴重性,醫師如於臨床診治疑似病患,應儘速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機關,表現以不明原因肺炎及急性腎衰竭,並有發病前10日曾赴沙烏地阿拉伯或卡達等地旅遊史者,應收治負壓隔離室治療及依醫院感染控制指引加強醫院感染控制措施;醫療、照護人員與接觸者除應採取適當呼吸道防護外,並進行健康監測,注意是否出現包括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相關症狀,直至接觸後10日為止。
相關資訊請參閱該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