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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輸台食品從嚴檢驗輻射,保障輸入食品安全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1-12-07
  • 更新時間:101-12-07
有關今日(12月7日)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向衛生署遞交「制定及施行進口食品輻射殘留標準,為國人健康把關」陳情書乙事,衛生署再次說明,針對101年6月29日所預告之「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標準」修正草案,歷經公眾評論程序後,由於部分修正內容各界意見分歧,顯示該項修正尚須重新檢討評估,故衛生署決定停止該修正程序,不會進行後續公告,亦即仍將維持現行標準,並持續加強管制自日輸入之食品。

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5縣生產製造之任何食品仍維持暫停受理輸入報驗措施;並針對日本其他地區生產之八大類食品(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實施「逐批」檢測輻射值,並採取與日本相同之輻射標準,目前共計檢測3萬餘件日本輸臺產品,皆無輻射值檢測結果不符合日本及我國標準者。

食品藥物管理局將持續關注日本核電廠輻射外洩情形、日方之控管區域、監測結果公布資訊及國際相關資訊,作為邊境管制措施之參考,以最嚴謹的態度,確保國人食品之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