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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建置國際衛生條例指定港埠核心能力計畫」研討會,檢視「全球接軌,在地實踐」的成效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1-12-11
  • 更新時間:101-12-11
隨著全球化急速發展,多元快速的交通與貿易加速了國際間傳染病的傳播,為強化國際機場、港口之把關功能,有效阻絕境外傳染病進入國內,增強國內公共衛生防禦功能,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交通部及衛生署於今日假高雄市蓮潭國際會館舉辦「101年度『建置國際衛生條例(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計畫』執行成果回顧與展望研討會」,由行政院林政則政務委員主持,並邀請交通部葉匡時政務次長、衛生署林奏延副署長及各界先進參與,共同回顧我國建置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的推動歷程,並針對指定港埠核生化災害的管理與應變能力,以及指定港埠夥伴關係之形塑等議題,進行經驗分享與探討。
行政院林政則政務委員表示,本次研討會邀集國內專家、中央與地方相關機關、民營機構等共同參與,藉由系統性回顧及多方經驗交流,讓我們再次體認到透過跨部會團隊合作、溝通協調的重要性,盼望這項集合眾人之力的工作,在未來能有更多的突破與進展,以期有效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實踐我國「全球接軌,在地實踐」的一貫期許與目標。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作為「IHR國家對口單位」,除修訂傳染病防治法以符合國際規範外,並透過嚴格的機場及港口之邊境衛生安全管制,即時偵測與因應國際相關疫情,有效防堵傳染病於國際間蔓延,並與國際間即時交換疫情資訊。
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05年公佈的新版「國際衛生條例」(簡稱IHR2005),規範各國應建置指定港埠溝通協調、偵測及應變等核心能力。為善盡國際成員義務,並提升我國港埠競爭優勢,行政院於100年初核定「建置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計畫」,擇定桃園國際機場及高雄港為我國指定港埠,透過「中央跨部會」與「港埠跨單位」間雙向整合模式,持續強化我國港埠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以保障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