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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水產罐頭食品業稽查專案」之稽查結果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4-10-27
  • 更新時間:104-10-27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藥署)會同10縣市政府衛生局啟動「104年水產罐頭食品業稽查專案」,查獲9家生產水產罐頭食品業者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附件1),另抽驗59件水產罐頭,檢驗「罐頭食品類衛生標準」中重金屬鉛及錫的含量,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
食藥署與地方縣市政府衛生局針對水產品原料來源、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及食品添加物使用情形等項目進行查核,共出動86人次,完成查核23家次業者,其中查獲9家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者,缺失多為部份產品殺菌條件訂定程序未符合GHP之規定、食品添加物未落實三專管理、天花板或牆面不潔、溫溼度紀錄未落實及殺菌紀錄未落實等,地方縣市政府衛生局已命其限期改正,目前皆已完成複查,其中8家業者已改善完成,另1家業者,衛生局已前往複查,業者已於期限內補申請,惟須完成殺菌條件訂定程序,以符合GHP之規定。
食藥署呼籲業者應嚴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相關規定,落實罐頭食品製造、加工之管控,以維護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保障民眾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