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粧眼七步走(驟),讓你亮眼獨具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4-05-13
  • 更新時間:112-07-13

據統計我國2009至2013年各類彩粧品中複合年成長率(CAGR)最高前五項依序分別為臉部彩粧品5.6%、睫毛膏4.9%、指甲油3.2%、眼影3.0%、蜜粉2.6%,眼部彩粧品即佔有2項,而2013年眼部彩粧品為各類彩粧品的第3位占14%;此外據調查有彩粧習慣之消費者中,消費者會使用眼部彩粧品如睫毛膏、眼影、眼線液/筆等,使用率高達51.53%,顯示愛用彩粧的消費者,眼部粧品少不了。
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愛美的消費者,眼部肌膚不僅較薄,也較脆弱與敏感,選用眼部化粧品時需特別留意,此外隨著化粧的普及性,使用化粧品的年齡層也有越來越年輕的趨勢,因此愛美的消費者平時應多注意眼粧使用與保養的方式,建立安全的使用觀念,才能使雙眼真正散發迷人的風采。
眼部化粧品種類繁多,常見有睫毛膏、眼影、眼線、睫毛膠等,為使消費者注意產品選購及使用安全,食品藥物管理署教您簡單「粧眼七步走(驟)」,讓您選用眼粧化粧品時,能夠選得漂亮,用得安心。
首先在選購時要「識標示」,看清楚化粧品的標示項目,特別是產品品名、批號或出廠日期、保存期限等,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或標示不清的產品;使用時要「限部位」看清楚產品使用方式及部位,不要拿唇筆當成眼線筆使用,避免無法預知的傷害;此外,眼部肌膚較敏感,每次使用眼部彩粧前務必「要清潔」手部肌膚,以減少手部的細菌可能造成眼睛的感染;另外使用前皮膚「要測試」,肌膚沒有刺激或過敏等不良反應時才可安心使用,還要檢查肌膚狀況,肌膚有傷口、發炎或過敏等情形要「避傷口」;化粧品開封使用後要「快快用」,儘速在使用期限內用完,並置於陰涼處保存,避免陽光照射;最後眼部彩粧品種類顏色多,但是使用時應「不共享」,不要和他人共用眼部化粧品,以減少病菌感染的機會。試用眼部化粧品時,最好挑選可立即拋棄式的試用品試用,較為衛生安全。
除了遵循「粧眼七步走(驟)」外,使用眼部化粧品後,如造成眼睛刺痛就應馬上停止使用,並立即就醫診治。此外坊間常見消費者錯誤染燙睫毛的行為,目前食藥署尚未曾核准任何燙睫毛產品,染髮劑則限用於頭髮,不可以用來染睫毛,因此消費者千萬不要因為想嘗鮮而貿然嘗試。
藉由正確的「粧眼七步走(驟)」,讓您選用眼粧產品時能夠「選得漂亮‧用得安心」,最後提醒民眾,在選購及使用化粧品時,若發現有不良品或發生不良反應,可通報食藥署建置的「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通報專線:02-66251166轉6401。為增加消費者對化粧品安全使用的認知,食藥署特別成立TFDA化粧品安全使用粉絲團,更多化粧品安全選用資訊請上粉絲團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