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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學生參加健保未享有優惠,且未影響健保財務

  • 資料來源:社會保險司
  • 建檔日期:104-03-09
  • 更新時間:104-03-09
有關報載外籍生越多,台灣政府補助健保等公帑補貼,影響本地生之資源分配及公平性一事,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司長曲同光澄清表示,外籍學生參加健保之保險費自付額比率與國人相同,並未特別享有優惠,且不影響健保財務負擔。
全民健保係量能負擔之社會保險,依經濟能力負擔健保保險費,目前被保險人按身分別區分為6類15目,其中第6類第2目被保險人,於制度規劃時考量是類對象多屬無工作之經濟弱勢族群,且無雇主為其分攤保險費,爰規定由政府給予4成之補助,並自84年3月1日健保開辦實施迄今。目前外籍生為健保之第6類第2目被保險人,其健保保險費負擔與國人相同,即自付60%,政府負擔40%,現行第6類被保險人健保保險費每月1,249元,外籍生自付健保費749元,政府負擔500元。
健保並非以國籍區分身分,而是以生活共同體、住民為納保原則,健保費計算應回歸量能負擔之本質,凡同一身分而於同一類目加保者,不論是否為本國籍,皆應依其經濟能力採取一致的保險費計算基礎。本國學生目前多以眷屬身分參加健保,保險費金額同被保險人,如無可依附加保者時,則以第6類第2目被保險人身分加保,由政府補助40%之保險費,同樣是學生身分,應有一致的保險費負擔原則,且學生通常不具經濟能力,若要求全額負擔健保費,合理性易遭質疑且不符量能負擔健保費之原則。
另就共同分攤醫療風險的角度來看,學生乃年輕族群,無論國籍為何,使用之醫療保健支出均較少,依據102年度健保統計資料,外籍生健保醫療費用(即健保支出)約占其自付健保費(即健保收入)之47%,其自付之健保費已足以支應其醫療費用,並未對健保財務造成負面影響。我國向來以全民健保之成就享譽國際,若特別針對外國學生有不同的對待,而影響國際觀感,應非多數國人所樂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