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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菸無助戒菸且安全質疑, 二代戒菸助最愛的「把拔」戒菸成功!

  •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
  • 建檔日期:103-01-05
  • 更新時間:103-01-05
電子菸安全性無保障,勿輕易嘗試
近日媒體報導有藝人誤以為電子菸可戒菸,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呼籲,電子菸可能含有尼古丁及添加有機溶劑或其他化學成分,世界衛生組織警告,目前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電子菸能幫助戒菸,且該產品未經嚴格科學測試,安全性無保障。不要輕易嘗試。
電子菸宣稱戒菸療效又以菸為名,將依法重罰
衛生福利部自98年3月起,已將電子菸納入藥品管理。目前電子菸未經嚴格科學測試,包括臨床試驗、安全性評估等,且迴避藥物安全性的監測和管理的藥品查驗登記機制;未經藥品查驗登記而擅自製造或輸入,依藥事法第82條,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販賣未經核准之電子菸,依同法第83條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相關報導逕自宣稱電子菸可讓使用者減輕菸癮、不復胖等戒菸療效,涉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非本法所稱之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已涉及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若經查證屬實,最高可處新台幣2,500萬元罰鍰;傳播業者刊播未經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藥物廣告,依同法第95條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2 500萬元罰鍰,其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限期停止而仍繼續刊播者,最高可處新台幣2,500萬元罰鍰,並應按次連續處罰,至其停止刊播為止。
電子菸產品外型類似紙菸,若製造、輸入或販賣,將依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依同法第30條規定,對製造、輸入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並令限期回收;對販賣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3千元罰鍰。
專業戒菸,政府有補助!
國民健康署再次呼籲,想戒菸的民眾應尋求有效的戒菸管道,避免誤信偏方而耽誤戒菸時機,衛生福利部已於101年3月1日推出二代戒菸補助,係以菸捐收入,補助吸菸者專業戒菸治療,不論在門診、住院或急診,都可使用,一般民眾僅需繳交最高200元之藥品部分負擔,至於低收入戶、山地離島地區民眾甚至連部份負擔都完全減免,與過去每週可能需自行負擔550至1,250元的藥費相比,大幅降低經濟負擔,對於弱勢民眾特別有意義。而孕婦、青少年及不適合用藥的民眾,亦可獲得專業戒菸衛教師之戒菸協助。請民眾善用二代戒菸治療服務;有任何問題請洽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詢問詳情,如果您擔心戒菸時體重控制的問題,亦可撥打健康體重管理電話諮詢專線0800-367-100,千萬勿使用未經政府核准的電子菸商品,以免破財又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