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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開放加拿大30月齡以下帶骨牛肉及其產品進口,食品藥物管理署將堅持所有牛肉產品符合規範始得進口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3-01-20
  • 更新時間:103-01-20
經過嚴謹的科學性風險評估,由食品藥物管理署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邀集獸醫、畜牧領域專家,共同赴加拿大實地查核4次,確認其符合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國際規範,及食用安全性後,決定將開放加拿大30月齡以下帶骨牛肉及其產品。
食品藥物管署強調,「安全第一,健康優先」為開啟加拿大牛肉進口最高原則,讓民眾食的安心。自96年6月23日起,加拿大30月齡以下牛隻之去骨牛肉已進入我國市場,同年加國政府向我國提出全面開放牛肉進口申請後,前行政院衛生署即啟動正式審查程序,包括邀集國內專家就加國所提交之牛海綿狀腦病(B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 BSE;俗稱狂牛病)監測與防範措施進行審查,並依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及世界衛生組織(WHO)之規範,委請國立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風險評估專家,進行食用安全性風險評估,且派員赴加實地查核,徹底詳查加國牛隻飼育管制措施、去除牛隻特定風險物質(Specified Risk Materials, SRMs)及防範BSE的落實情形,並召開8次BSE專家諮議會,審視各項科學證據、風險評估,以及4次實地查核該國對牛隻飼養、屠宰、分切及監測管理制度等結果,最終確認加國帶骨牛肉及其產品的食用安全性,才予以同意將開放30月齡以下「帶骨牛肉及其產品」進口。
加拿大是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認定之BSE風險已受控制(Controlled BSE Risk)國家,目前已有美國、歐盟28國、日本、韓國、香港等57個國家或地區,開放加國帶骨牛肉及其產品進口。為更進一步維護消費者之飲食安全,臺加雙方經過嚴謹的諮商,就產品開放範圍、肉品加工廠安全管理、邊境查驗措施等獲致共識,將與加國簽署協議,以建立加國牛肉輸臺之衛生安全管控架構。透過該協議,日後進口的加國牛肉產品均應來自30月齡以下牛隻,且必須附有加拿大衛生部食品檢查署所簽發之證明文件,才可辦理報驗。
除此之外,政府亦針對所有國外進口之牛肉,進行源頭、邊境及市場之管制措施,且要透過嚴格審查文件與標示及抽樣檢驗等層層把關,來確保民眾食用進口牛肉的衛生安全。另為保障消費者食用信心及選購權益,含牛肉或牛可食部位為原料之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含牛肉餐食的飲食場所等,自101年9月起都需要明顯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國)」,供民眾清楚辨認,做消費選擇。
食品藥物管理署再次強調,已做好加國帶骨牛肉及其產品開放前及開放後的嚴格評估及把關等措施,所開放進口的牛肉產品是安全的,沒有安全疑慮。有關資訊可至食品藥物管理署(http://www.fda.gov.tw)「進口牛肉專區」查詢相關資訊,也歡迎來電0800-285-000,食品藥物管理署將竭盡所能解答大眾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