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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2015年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參訪團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4-01-26
  • 更新時間:104-01-26
為落實「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2015年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參訪團」由衛生福利部許銘能常務次長率團(陸委會、農委會、經濟部及海基會)於本(104)年1月22日至23日赴大陸北京,與大陸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等單位就食品安全議題進行會談。雙方對於兩岸食品安全通報訊息、食品安全技術標準、市場監管計畫、風險評估方式及近期食品安全事件後續處理機制等議題充分交流,達成五項共識,如下:
一、 對於出口大陸涉及油品安全問題之業者,其後續相關處理事宜達成共識。
二、 雙方同意進一步完善兩岸食品安全事件訊息通報及處理機制。
三、 雙方積極推動多元化交流平台,宣傳食品安全並擴大宣傳成果。
四、 食品安全相關標準的技術交流。
五、 增設兩岸食品安全聯繫窗口,加強雙方合作,落實食品安全協議。
第一項共識即由我方提供近期油品安全事件處理完成之總結資料,陸方願意立即進行解除管制之評估作業。
本次會議雙方對食品安全事件加強訊息通報並強化處理機制,未來將繼續透過「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建立多元化平台交流,促進資訊之透明化,期能有效及快速的掌控食品安全問題,提升雙方進出口食品品質與安全,保障兩岸人民食品消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