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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地方政府強化食品安全管理 14個地方政府單位獲頒食品安全基礎築底及拔尖典範獎與獎勵金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5-05-10
  • 更新時間:105-05-10
衛生福利部結合跨部會於今(10)日在行政院舉行「104年獎勵地方政府強化食品安全管理方案試辦計畫」頒獎典禮,表揚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及查處食品案件表現績優的地方政府。行政院院長張善政、副院長杜紫軍親自出席頒獎,共頒發總計5億元的獎勵金,有11個地方政府榮獲基礎築底獎,24個地方政府計畫方案獲頒拔尖典範獎。張院長期勉各級政府跨域合作共同努力,持續為國人打造食品安全環境。
為有效激勵地方政府積極打擊不法及解決食安問題,行政院責成衛福部結合農業委員會、經濟部、環境保護署及教育部共同研擬方案,對查處食安案件表現績優之地方政府給予專案獎勵,訂定「104年獎勵地方政府強化食品安全管理方案試辦計畫」。
該試辦計畫分為「落實食安管理之基礎築底」及「強化食安表現特優之拔尖典範」二大主軸,參酌行政院八大強化食品安全措施及依循「農場到餐桌」管理原則,共同朝向「管理體系增預警」、「源頭管理控風險」、「製造品質求保證」及「運銷資訊易掌握」等4個面向研擬考評策略,據以建構政府、企業及民眾的「鐵三角」防線。
在「落實食安管理之基礎築底」項目分別由臺中市政府及彰化縣政府獲頒卓越獎,各獲得5250萬元獎勵金;「強化食安表現特優之拔尖典範」項目則嘉義縣政府(農政、環保業務)、彰化縣政府(校園食安管理業務)、臺中市政府(源頭及產製流通業務、消費者權益保護業務)獲頒卓越獎,各獲得1千萬元獎勵金。
衛生福利部指出,透過各項考評指標及獎勵方式,逐步指引各地方政府經由爭取獎勵過程,落實從食品原料的源頭、食品的製程、食品的保存,乃至食品的銷售作好全程管理,達到完備食安管理之築底行動;而藉由獎勵金之發放,亦能有效挹注地方食品安全管理經費,以整體提升食品安全管理之品質,引領我國食品業品質超越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