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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新樂園 開心玩翻天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 建檔日期:105-03-26
  • 更新時間:105-03-26
為慶祝一年一度的兒童節,衛生福利部今(26)日在臺北市兒童新樂園舉辦「歡樂童心園」兒童節慶祝活動,馬英九總統、行政院副院長杜紫軍、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李玉春與多位立法委員,以及逾千名來自各地家庭的大小朋友與育幼機構兒童共襄盛舉,一同歡度溫馨快樂的兒童節。
今年是《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實施後的第2個兒童節,衛生福利部為了增進國人對兒權公約的關注,今年以「宣導兒權公約,保障兒童權益」為主軸,在活動中引導兒童及陪伴者學習並瞭解兒童權利公約內容,強調兒童並不是父母的財產,而是權利的主體,應全方位保障兒童權益。
衛生福利部今年在臺北兒童新樂園舉辦「歡樂童心園」活動,安排了趣味闖關活動、美食體驗、舞蹈表演、劇團互動、有獎徵答及抽獎等,以寓教於樂的方式,讓兒童及家長進一步了解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同時增進親子互動,提前歡度兒童節。
馬總統表示,聯合國於1989年所制定的《兒童權利公約》迄今共有196個締約國,是目前最廣受各國支持與承諾的公約。為能進一步與國際接軌,我國於前(2014)年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25週年之時,制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並於當年11月20日兒童人權日實施,落實保障兒童權益,使我國兒童人權邁向新紀元,與世界各國並駕齊驅。馬總統在活動中也與小朋友互動,提出許多兒童權利公約的問題,小朋友踴躍舉手答題,答對者也獲得總統親贈精美的禮物,最後馬總統還與兒童們搭乘旋轉木馬同樂。
衛生福利部李次長表示,近年來政府為了能讓父母安心地照顧幼兒,衛生福利部結合其他各部會的力量,陸續推動了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育兒津貼、保母托育費用補助、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補助、修法增列國民年金生育給付、以及增列5歲以下育兒費用特別扣除額等多項作為,儘可能在財政負擔範圍內,透過國家力量協助家庭育兒。
為了踐行《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兒童遊戲權,有鑑於以往國內文教及康樂場所之收費規定,多以兒童「身高」作為收費認定標準,違反平等原則,衛生福利部已修法針對國內大眾交通運輸、文教設施、風景區與康樂場所,改以「年齡」為標準,提供兒童優惠措施,並提供未滿一定年齡之兒童免費優惠。李次長也鼓勵家長善用這些優惠措施,帶孩子出遊,建立溫馨的親子關係。
李次長呼籲家長應瞭解兒童權利公約內涵並努力踐行,與政府共同攜手為兒童建構一個健康、安全與友善的成長環境。
相關兒童優惠措施已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家長可利用兒童節連續假期帶孩子到戶外走走,增加親子互動的機會,在享受溫馨親情外,也讓孩子度過一個難忘的兒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