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及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第14條。
公告事項:
一、受理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二、受理方式:填具提案申請表(如附件),併同佐證文獻資料寄送本部醫事司。
三、聯絡資訊:本部醫事司,電話:(02)8590-6666 分機7309,E-mail:mdsh@mohw.gov.tw

依據: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及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第14條。
公告事項:
一、受理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二、受理方式:填具提案申請表(如附件),併同佐證文獻資料寄送本部醫事司。
三、聯絡資訊:本部醫事司,電話:(02)8590-6666 分機7309,E-mail:mdsh@mohw.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