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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日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
二、地址:11520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三、電話:(02)8590-7876
四、電子郵件:mdchintc@mohw.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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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口腔健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