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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拍板「補助民間社工薪資」113年起薪調高8.16%、未來比照軍公教調薪幅度調整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12-07-11
  • 更新時間:112-07-11

    衛生福利部為落實蔡英文總統政見,強化社會照顧體系,提升第一線的社工人員能量,及改善社工薪資,109年度推動階梯式社工專業服務費補助制度,並增加雇主應負擔勞健保費及勞退費用補助,行政院再次拍板同意明(113)年補助民間單位社工人員薪資起薪調高8.16%,調整社工人員起薪3萬7,765元、社工督導4萬4,239元,未來並比照軍公教調薪幅度調整;雇主應負擔費用調增至6,000元;社工人員風險加給依實際服務工作內容及時間核給。

衛生福利部表示,自113年起補助民間單位社工人員薪資制度調整,調整重點如下:

  1. 提高社工人員薪資8.16%自113年度起調升社工薪資起薪8.16%,調升幅度為歷年最高。換言之,社工人員起薪調高2,849元、社工督導起薪調高3,338元,預估受益人數約1萬人。
  2. 建立薪資調整制度:未來比照軍公教調薪幅度調整補助民間單位社工人員薪資,保障社工人員合理薪資。
  3. 擴大風險加給補助對象:依社工人員實際服務工作內容與工作時間核給風險加給。
  4. 調增雇主應負擔費用至6,000:減輕雇主應負擔,促進公私協力,落實社工薪資全額給付。

    衛生福利部指出,為結構性改善社工薪資待遇,自109年調增補助民間單位社工薪資2.7%,並建立晉升制度,且提高補助雇主應負擔之勞健保費及提撥勞退準備金費用至5,000元,不僅提高公部門補助民間社福單位之社工人員薪資,亦同步帶動民間社福單位之社工薪資。為建立長遠而完整之社工人員薪資制度,衛生福利部於今年3月7日、3月23日邀集直各轄市及縣(市)政府、社工團體及社會福利單位共同研議調整補助民間單位社工人員薪資制度,經行政院大力支持,明(113)年再次調整補助民間單位社工人員薪資,對於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留任有很大助益,並可落實強化社會安全網理念,促進公私協力,提升社會福利服務品質,建立政府補助民間單位社工人員薪資,依軍公薪資調整而調整機制,是繼109年實施可攜式年資及晉階機制之後,提升社會工作薪資待遇另一重要的里程碑。

    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調整,同步帶動司法院、內政部原住民族委員會等相關部會及民間單位共同提升社工人員薪資,預估約1萬名社工人員受益。衛生福利部也呼籲,歡迎社會工作系所畢業者投入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領域,共同推動各項社會福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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