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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藥害救濟制度,強化民眾正確的用藥知識,建置完整用藥安全制度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7-04-11
  • 更新時間:97-04-11
藥物以治療疾病、維護健康為目的,然而因藥物的特性、使用人種的差異及無法預知的危險等,使某些藥物雖正當使用卻發生病患身體受傷害,甚至死亡的事件,為讓民眾用藥安全多層保障,衛生署建立藥害救濟制度,並成立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辦理藥害事件的審議與給付等相關業務。為讓廣大民眾更加了解藥害救濟制度,衛生署藉著墾丁國家公園春天音樂季的活動,與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屏東縣藥師公及屏東縣藥劑生公會於4月3日召開會議宣導藥害救濟制度。
會議首先由衛生署許簡任技正蒨文說明衛生署努力推動用藥安全機制,用藥安全是維護病人安全的重要一環,除有專業藥師幫忙民眾把關,民眾也必須發展自主消費意識,主動要求知道自己使用的藥物,建立整體用藥安全制度,並介紹國內藥害救濟制度,包括藥害救濟基金會網站www.tdrf.org.tw及電話02-23584097。
參與會議有屏東縣藥師公會理事長吳桂女,屏東縣藥劑生公會理事長李太元,打擊不法藥物行動聯盟李炳鈺常務監事、蔡斌智理事、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科長伍茂祥,屏東縣恆春鎮衛生所主任郭仁雄,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劉淑芬簡任技正、藥政處祁若鳳科長、林淑梅審查員及恆春當地與鄰近車城地區之社區藥局藥師、藥劑生等。
衛生署委託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辦理藥害救濟案件的審議與?付等相關業務,接下來將進一步藉由藥害基因研究相關計畫之推動,將藥害救濟由事後的救濟,邁向「事前預防」,可使我國成為全世界第一個進行藥害預防的國家,同時開啟我國個人化醫療的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