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國人健康把關,衛生署依據科學評估,研訂農藥殘留標準
世界各國由於氣候、病蟲害及民眾飲食習慣不同,在為國人健康把關前提下,各國針對各類作物所訂定之殘留農藥標準本即互有差異;因此,輸出作物到他國遵守進口國所訂衛生標準亦屬常規。今年初、日本輸入至我國的鮮蘋果於邊境被檢出三氟敏農藥並遭我國退貨,本署已通知日方改善;日方亦善盡貿易國之義務輔導該國農民,截至目前,日本輸台蘋果尚未有再次檢出該農藥之紀錄。
針對三氟敏農藥於蘋果中之殘留容量標準之訂定,因亦有他國進口農藥商向衛生署提出增訂標準在案,本署已就此農藥用於蘋果之殘留消退資料及國人總取食量進行評估中,待進一步審查後,會商農政機關研訂相關容許量標準。
維護國民飲食安全向為本署責任,加強食用作物殘留農藥總攝取量之管制亦為重要環節之一,本署總體考量訂定並公告之「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無論國產或進口農作物亦均應符合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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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