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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 職務名稱 | 約聘研究員(預估缺) |
|---|---|
| 徵才單位 | 心理健康司 |
| 職系 | |
| 職等 | |
| 辦公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7樓 |
| 甄選名額 | 1 |
| 應徵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四、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
| 擔任工作項目 | 一、 全國政治受難者創傷療癒據點之規劃、推動與管考業務。
二、 各區域據點之資源開發、專家人力儲備與媒合。 三、 據點輔導團之規劃、組成、輔導內容訂定及推動事宜。 四、 政治暴力創傷療癒據點服務成效相關研究。 五、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 刊登日期 | 2026/11/03 ~ 2026/11/17 |
| 報名日期 | 2026/11/03 00:00 ~ 2026/11/17 23:59 |
| 甄選日期 | 無 |
| 附檔 | |
| 報名方式 | 一、 本職缺係預估缺,並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5年11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
二、 應備資料: (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證)之中譯本)。 (二)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職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聘(僱)用期限:自116年1月1日以後之實際報到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每年視前一年度之考核成績,決定翌年續聘與否。 五、 月支報酬:376薪點至472薪點(新臺幣52,301元至65,655元),自376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按年提敘薪點。 六、 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人員,並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 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14、胡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496、趙先生。 |
| 甄選結果 |
